广电发〔2019〕103号
总局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总局制定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