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 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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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19〕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近日,经总局组织评选,确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典咏流传(第二季)》等7个节目为2019年第一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现予以公布,并给予每个节目10万元扶持资金。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节目的好做法、好经验,坚定文化自信,创作生产更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自主创新节目,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节目扶持资金由总局拨付至各省广播电视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局负责将扶持资金分发至所属获奖单位。请各省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6月28日前,将收款收据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总局宣传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亚奇 电话:010-86092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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