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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日期:2019-09-18 15:28 信息来源:山东局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山东广电局制定并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全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营造公平有序良好环境。《基准》共梳理出6大类113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涉及播出机构、传输机构以及有线电视运营相关的22项,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进出口相关的26项,涉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相关的8项,涉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的27项,涉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设施保护相关的22项,涉及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相关的8项。《基准》逐一细化和明确了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使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