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广州)超高清 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区”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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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广电发〔2019〕61号)要求,我们对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申报的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区进行了认真研究,经材料初审,并组织总局相关司局共同研究和调研,拟批复同意在广州越秀区和海珠区设立“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规划财务司 张 凡 8609331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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