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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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发〔202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平台要求》和《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数据规则》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339.1-2020 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pdf GYT 339.2-2020 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平台要求.pdf GYT 339.3-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数据规则》.pdf。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0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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