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 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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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2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繁荣少儿节目精品创作,鼓励和扶持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健康发展,根据《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须为在2019年1月-12月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节目具体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 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参评节目的初评和报送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本单位参评节目的初评和报送工作。 三、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可申报少儿广播节目4个、少儿电视节目4个,其中地市级(含地市以下)广播电视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不少于2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可申报少儿广播节目4个、少儿电视节目4个,中国教育电视台可申报少儿电视节目2个。 请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将参评节目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20年5月8日前寄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传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李宗沁 电话:010-86091725 传真:010-86092693 附件:1、少儿节目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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