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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推行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

发布日期:2020-07-07 16:26 信息来源:山东局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山东广电局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23个事项纳入“全程网办”范围,从三方面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程网办”。

一是规范办理。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资料,市、县(市、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审核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等通过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流转。省局收到线上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做好电子证照核发、纸质证照打印邮寄等工作。需要国家广电总局作出许可的,及时将文件资料转报国家广电总局。二是压缩时限。市、县(市、区)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及文件资料线上流转工作,努力将初审环节从“承诺件”向“即办件”转变;省局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或转报国家广电总局。涉及内容审查的,在法定时限内,根据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时限进行压缩。三是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程网办”,引导行业单位、人员通过网络提出申请,更好地实现数据汇聚。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要素齐全、准确无误。省局年底对网办情况进行通报、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