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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已设立的
部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
进行统一更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 16:07 信息来源:科技司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广电办发〔2021〕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21〕4号)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至2018年设立的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实验室进行统一更名,具体更改后的名称见附件。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列表.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