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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第四届
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优秀展播机构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16:26 信息来源:传媒机构管理司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广电办发〔202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广电发〔2019〕97号)要求,结合各媒体平台展播情况,综合考量作品播放次数、时长、时段、覆盖范围、宣传效应等因素,评选出三个优秀展播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可以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通知公告区中查询。

请立即向辖区内有关单位或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10月25日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司反映。

联系人:许旭,010-86098540。


附件: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优秀展播机构.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