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同意设立 “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实验室”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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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函〔2021〕75号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成立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的请示》(浙广电〔2021〕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 “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要聚焦广播电视迭代升级和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着力研发广电网络智慧家庭融合服务平台,研究探索广电特色智慧家庭产品服务,拓展广电转型升级新空间,培育新业态新服务。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21〕4号)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室监督管理、运行保障等相关工作。 此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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