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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
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
“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2-01-29 09:25 来源:艺委会 视力保护色: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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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2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0—2021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14个。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违法失德人员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

 五、初评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为“星光奖”初评单位。

六、报送数额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报送数额各为15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报送数额为30个;电影频道节目中心报送数额为8个;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送数额为15个。

(二)各初评单位报送“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六大类节目的总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报送数额。各初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节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

 七、报送方式

“星光奖”采用由初评单位网上报名的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审系统(网址:http://xg.pingshen.nrta.gov.cn)是唯一报名渠道。(填报流程详见平台“公告”)

八、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征集作品

1.各初评单位负责向制作单位征集本地区本单位的参评作品。

2.制作单位参评“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须准确填写《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1),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向初评单位提交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

3.制作单位参评“电视文艺栏目”须准确填写《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2),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向初评单位选送3期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参评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送的3期节目播出时间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内。

(二)组织初评

1.各初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开展初评初审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数额进行初评和报送。

2.出具初评工作报告,包括初评情况介绍、初评结果目录清单、初评小组成员名单等,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三)在线填报

1.各初评单位确定一名管理员,请于2月25日前联系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申请账号(请见第十二项)。

2.管理员凭账号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审系统,对已通过初评的作品进行信息填报;在“初评结果管理”一栏,填写管理员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初评工作报告。 

(四)邮寄材料

初评单位按照本通知中的“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

九、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各省局报送的节(栏)目,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送的节(栏)目,由各自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电影频道节目中心报送的节(栏)目,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初评工作报告盖章原件1份。

3.参评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加盖初评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作品(已通过初评)视频文件汇总: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每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5G。文件名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

3.预告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请参考:“《作品名称》—预告片”。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限3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原则上不小于1M。

5.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初评单位”。

6.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7.请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初评单位和作品名称。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十、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异议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十一、申报时间

(一)初评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31日。

(二)初评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

十二、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边建伟

联系电话:010-86091429、8609355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nrta.gov.cn


附件:1.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doc

          2.第27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doc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