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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09:00 来源:办公厅 视力保护色: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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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条例》和国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完成全年新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3部、行业工作和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务员招考及录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全年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300余条。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做好全面统筹谋划。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官网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在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44部,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官网“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重大政策的解读文章,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完成《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了4个方面67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提供了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标准框架。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高效规范。2021年接续办理2020年未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3件,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办结175件,结转下年办理1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3件,均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详见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和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提升官方网站效能。重新设计官网首页,优化栏目布局。将“政策解读”“法规规章”“公告公示”“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栏目在官网首页单列,精准发布相关信息,提升公开效率,方便公众查询。2021年全年,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近4300条次。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2021全年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4条次。2021年还新开设“广电总局”今日头条账号,更高效快捷地推送信息、发布政策。三是通过主流媒体发布信息。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学习强国、今日头条、百度新闻、央视网等新媒体,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十四五规划、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举措等信息。

(四)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司局会商协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合规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二是持续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对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做好公开平台技术保障。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严把技术安全关,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平台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1

44

规范性文件

10

1

14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2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7

6





1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三、本

(一)予以公开

11

1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0

1





1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6






1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0






10

(七)总计

172

3





1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3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广电总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等。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化水平,多平台、多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了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信息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