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 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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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22〕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质量,广电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广电总局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获得优秀作品的单位将由广电总局颁发证书及扶持资金。 一、广播类优秀作品。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5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3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1万元。 二、电视类优秀作品。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15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9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6万元。 专项资金由广电总局拨至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将资金分发至获扶持的单位及个人。专项资金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应将专项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 附件:1.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扶持名单(广播作品类).pdf 2.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扶持名单(电视作品类).pdf 3.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传播机构类).pdf 4.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组织机构类).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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