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参加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 和个人评选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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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等4家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评选。 为保证推荐对象符合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参评的专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上述专利项目存在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提出意见的途径和方式为: 1.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8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nrta.gov.cn 3.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10-86095541 附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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