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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6年
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6-08-14 14:44 来源:传媒机构管理司 视力保护色: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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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26〕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工作安排,经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并公示,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广电总局将向获扶持的公益广告广播作品、电视作品以及传播机构、组织机构颁发证书,并向获扶持广播作品、电视作品的相关制作机构或个人发放相应的扶持资金。

扶持资金由广电总局拨至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将资金分发至获扶持的单位及个人。扶持资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获扶持单位及个人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广播作品类).xlsx

2.202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电视作品类).xlsx

3.202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 (传播机构类) .xlsx

4.202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 (组织机构类)  .xls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