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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实肯定安徽广电立法工作
2010-06-02 00:00 来源:安徽局 视力保护色: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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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对安徽局广电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将《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转载简报,发全文供各地参考。
  4月23日,《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该《条例》全文共分8章46条,内容紧密结合当前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新实践、新要求,涵盖了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等各类业务的管理活动,并增加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相关内容。规定了对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强化了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安全运行的保障;规范了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的制作、播放行为;加强了有线电视以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管理等,是安徽省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广播电视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广播电视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