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丕民出席“中德广播影视法治论坛(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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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丕民出席“中德广播影视法治论坛(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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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
出席“中德广播影视法治论坛(2012年)”
5月31日至6月1日,由广电总局法规司、国际司、中广协会与德国巴伐利亚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山东省广电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中德广播影视法治论坛(2012年)”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丕民,山东省副省长张建国,及中宣部、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中广协会、青岛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出席论坛。
张丕民在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广播电视媒体要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承担社会责任要坚持有法可依、坚持良法而治、坚持有法必依。
德国巴伐利亚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兼法规部主任黑塞先生高度评价广电总局及中国广播电视媒体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做出的努力,希望中德双方能够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广播电视媒体社会责任的承担,共同推进两国广播影视法制建设。
来自中德双方的专家围绕“法治环境下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责任”这一主题,对广播电视媒体社会责任的定位及内涵、实施法律规制的主要原则和制度,以及保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信息、应对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法律规范和从业人员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德国巴伐利亚广播电视台的3位德方专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6位中方专家以及广电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地方广播影视局,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广协会单位会员、分支机构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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