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莉、李伟出席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第三届理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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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莉、李伟出席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第三届理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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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莉、李伟出席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第三届理事大会
2012年12月26日,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协会章程修改,选举产生了以王莉莉同志为理事长的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常务理事和理事代表。总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王莉莉,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王莉莉提出协会要服从国家外交大局和广播影视对外中心工作,围绕广播影视走出去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并承担各项对外交流合作,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各理事单位积极性,利用协会这一民间交流平台开展对外合作。协会要按照民政部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总局主管司局的指导下,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严格遵守广播影视各项外事纪律。
李伟对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要紧紧围绕广播影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国际交流“民间渠道”特殊作用,积极搭建地方广播影视机构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全面加强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合作重大课题研究,进一步扩大与国(境)外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播影视对外工作全局。二是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办会,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广泛调动协会内外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总局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及地方广电部门60余人以常务理事和理事身份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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