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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全国地级以上播出机构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2 18:28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地级以上播出机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总局传媒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017年4月和2017年10月对全国地级以上播出机构进行了3次随机抽查。

在2016年11月的抽查中,共发现14个播出机构存在擅增频道(率)或擅自调整频道(率)名称、呼号的违规问题。其中丹东市广播电视台、淄博市人民广播电台、邢台市电视台违规情节严重,总局对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并暂停部分频道频率播出的处理;驻马店市人民广播电台和太原市广播电视台违规情节较为严重,总局对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

在2017年4月的抽查中,共发现7个播出机构存在违规问题。其中,烟台市广播电视台、九江市人民广播电台、鞍山市广播电视台、上饶市广播电视台、广安市广播电视台和宿迁市人民广播电台违规情节严重,总局对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并暂停部分频道频率或商业广告播出的处理。

在2017年10月的抽查中,共发现8个播出机构存在违规问题。对陕西、山东、江苏的个别违规播出机构,总局要求所在省局对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同时暂停其部分频道频率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