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标准工作> 编制支持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知识问答
2023-07-11 12:00 视力保护色: 【字号:
分享到:

 1.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是什么?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5号令)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2.我国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度设计是什么?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5号令)第四条和第五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相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

4.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是什么?

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1〕126号),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是指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且需要在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制定发布,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具体范围有哪些?

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1〕126号),包括下列要求: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测和评定等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其他技术要求。

6.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负责部门是哪个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7.相关部门联系方式是什么?

联系电话(传真):010-86093559;邮箱:jianshechu@nrta.gov.cn。

8.相应管理文件有哪些?

规范性文件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1〕126号),经费管理文件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细则》(财建字〔2021〕78号)。

9.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作支撑机构是哪个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10.相关联系方式是什么?

联系电话(传真):010-86094414;邮箱:bz@drft.com.cn

11.通常怎么申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

广电总局每年一季度下发年度项目立项征集通知,并在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nrta.gov.cn)公开。在通知要求时间内,各省级广电部门、总局直属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均可组织辖区或所属单位(含网络视听持证和备案机构)通过广电总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gcbz.pingshen.nrta.gov.cn)开展申报。广电总局将对申报立项项目予以初审后,组织召开立项审查会议,确定入库项目。

12.立项审查会议上申报立项的编制组通常需要汇报哪些内容?

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技术内容、适用范围、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内外类似标准情况、现有工作基础等。

13.成功入库后的标准后续工作怎么开展?

规划财务司与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协商,根据标准的重要性、紧急性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报经总局领导同意后,将成功入库后的标准分为当年予以编制补助和当年未安排编制补助两类。

14.未成功入库的申报项目是否还有重新入库的可能性?

如该项目属于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范围,编制组可结合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今后仍可申报立项。

15.当年得到编制补助的标准下一步怎么做?

自立项之日起一个月内,牵头起草单位应当组织其他起草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依据批准的计划与支撑机构签订项目合同书并着手起草标准;编制组对补助经费的日常使用应当遵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细则》相关要求。

16.入库成功当年未获得编制补助的标准下一步怎么做?

规划财务司与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将结合在编标准以及预算调整情况,确定当年能否予以追加安排编制补助,如当年无法安排,将在以后年度酌情考虑。编制组可视情况继续完善编制大纲。

17.正式编制后,编制组需要注意哪些重要时间节点?

1.一般最晚在一年内应上报标准初稿;

2.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中心对初稿审核,与编制组沟通后将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后,编制组90天内完成修改并上报标准送审稿;

4.审查会后,编制组60天内完成修改并上报报批稿。

18.标准初稿应达到怎样的深度才可以提交?

标准的适用范围与技术内容协调一致;技术内容体现国家及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准确反映生产、建设的实践经验;标准的技术数据和参数有可靠的依据,并与相关标准相协调;对有分歧和争论的问题,编制组内取得一致意见;国家标准的编写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19.标准初稿怎么提交?

标准初稿通过电子形式提交,编制组通过广电总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gcbz.pingshen.nrta.gov.cn)在该项目相应表格中提交附件。

20.支撑机构如何征求对标准初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由支撑机构发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三十天。必要时,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可以采取调研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

21.关于标准初稿的征求意见怎么反馈编制组?

征求意见由支撑机构收集,并以电子形式通过广电总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gcbz.pingshen.nrta.gov.cn)提交附件。

22.关于标准初稿的征求意见何时反馈?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15天后反馈。

23.编制组需要多长时间内吸纳反馈意见后并提交送审稿?

编制组收到意见反馈后应在90天内完成。

24.怎样的情况下,还需要再次征求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有重大调整的,支撑机构应当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25.送审稿提交后审查会前编制组需要做哪些准备?

编制组应当认真准备汇报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1.制订标准任务的来源;

2.制订标准过程中所作的主要工作;

3.标准中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及其成熟程度;

4.与国外相关标准水平的对比;

5.标准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对标准的初步总评价;

6.标准中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7.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等。

26.编制组对审查会上专家意见需要进行哪些回答?

编制组应主要回答如下内容:

1.该标准各项条文制定的依据;

2.编制组对专家意见是否予以采纳;

3.部分采纳专家意见的理由;

4.不予采纳专家意见的理由等。

27.审查会后编制组应当多长时间内再次提交报批稿?

编制组应在60天内提交报批稿。

28.怎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函审?

1.不能召开现场审查会议;

2.现场审查会议上专家取得一致意见,认为需要再次征求与会专家意见。

29.报批稿如何公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公示。

30.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编制组应当多长时间修改完善?

编制组一般应在7天内修改完善。

31.标准文本如何发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

32.标准发布后,如有公众反映问题或进行咨询,编制组通常应当如何答复?

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将就有关问题与编制组主编人员予以沟通,主编人员应结合问题与编制组其他成员协商后将回复意见7天内反馈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33.标准发布后培训视频课件制作程序是什么?

1.标准发布后编制组应与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沟通,了解培训视频课件基本要求,如主要内容、时长等;

2.编制组根据标准内容参照总局其它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培训课件,准备培训课件PPT;

3.培训课件PPT经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与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协商确定拍摄视频时间,并予以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