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 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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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2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2023年,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作播出了一大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艺术水准较高的少儿节目,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陪伴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充分发挥优秀少儿节目带动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少儿节目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创作推出更多精品佳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须为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具体节目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 二、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申报少儿广播节目4个、少儿电视节目4个,其中地市级以下(含地市级)广播电视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不少于2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可申报少儿广播节目4个、少儿电视节目4个,中国教育电视台可申报少儿电视节目4个。 三、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参评节目的初评和报送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本单位参评节目的初评和报送工作。 请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初评工作,于2024年4月19日前在总局年度优秀少儿节目在线评审平台完成申报,并将参评节目音视频材料邮寄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吴楠,010-86096235)。 联系人:李宗沁 电话:010-86091725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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