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 《视听媒体微服务技术架构规范》等 两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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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发〔202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电集团,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视听媒体微服务技术架构规范》《智能电视操作系统 第8部分:分类分级》等两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402-2024《视听媒体微服务技术架构规范》.pdf GYT 303.8-2024《智能电视操作系统 第8部分:分类分级》.pdf 上述两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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