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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的通知
2026-01-06 17:53 来源:科技司 视力保护色: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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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办发〔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酒店、医院、培训中心、养老机构、学校、机场及高铁站等公共场所的电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用户收视体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编制了《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