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中国(黎里)纪录片产业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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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复“中国(黎里)纪录片产业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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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广电发〔2024〕49号)要求,我们对江苏省广播电视局申请在江苏黎里建设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区(基地)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培育指导、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司局共同研究和实地调研,拟批复在江苏黎里设立“中国(黎里)纪录片产业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010-86092128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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